为何重要
一批管件可能因一个未经处理的木托盘而在港口滞留数周,甚至被进口商承担费用转出口。ISPM-15(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)由粮农组织下的国际植物保护公约(IPPC)发布,规范国际贸易中的木包装。超过130个国家执行该标准,包括中国管件的所有主要目的地:美国、加拿大、墨西哥、欧盟、英国、澳大利亚、巴西、印度、日本及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。本指南解释 ISPM-15 木包装要求、标识内容以及买方应在采购订单中注明的事项。
提前了解 ISPM-15 木包装要求可避免最后一公里的海关扣留。
逐项合规方法
1. 材料范围。 ISPM-15 适用于所有厚度 > 6 mm 的针叶和阔叶实木包装:托盘、板条箱、木箱、垫料、桶、卷轴。例外:胶合板、定向刨花板、刨花板、单板(制造过程中经过热处理)以及厚度 ≤ 6 mm 的木包装。
2. 去皮。 所有木包装必须去皮。根据 ISPM-15 解释文件,允许少量缺角(宽度 < 3 cm)。
3. 处理方式。 两种批准的处理方式:
- 热处理(HT):木材核心温度 ≥ 56 °C 至少持续 30 分钟。
- 溴甲烷熏蒸(MB):使用溴甲烷进行帐篷熏蒸;许多国家(欧盟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)因环境原因限制溴甲烷。HT 是默认方式。
- 在后期修订中增加了介电加热(DH)作为处理方式,适用于横截面 ≤ 20 cm 的边材(60 °C / 1 分钟)。
4. IPPC 标识。 常被称为“麦穗标识”。必需内容:
- IPPC 标志(麦穗符号)
- 两位字母 ISO 国家代码(例如中国为 CN)
- 国家植物保护组织(NPPO)分配的唯一生产商/处理商编号
- 处理代码:HT、MB 或 DH






